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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

【www.rtcsc.com--法制手抄报】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的延伸和社会化的不断进步,民众对于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法制监督、管理的愿望和需求不断提高,这意味着对我国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太阳教育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仅供参考。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德宽秘书长传达了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同志的重要批示,孙伟省长的批示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水利厅、省质监局、东营市法制办等9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还有9个单位作了书面发言,交流了各自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家的发言讲得都很好,各有侧重,各有亮点,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请大家认真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等一会,张德宽副秘书长还将发表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安排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成绩显著,在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构筑法治优势,服务发展大局,依法行政的推动力度明显增强。我们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积极调整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年初印发了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从多个方面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积极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围绕本级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谋划、积极献策,充分发挥了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省政府法制办和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在青岛召开了中德法治国家论坛,展现了政府法制机构的良好形象。淄博市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撰写了调研报告,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建议。济宁市聘请了包括北大法学院教授在内的9位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市政府特别顾问,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东营市积极承办法律事务性工作,为领导决策、政策衔接、重大项目运作等出谋划策,妥善解决了机场复航、度假区开发以及油地合作等重大问题,他们还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寓执法、监管于引导、服务之中,得到了领导肯定。威海市着重规范和加强了行政调解工作,构建了矛盾纠纷的常态化解决机制。枣庄、泰安、日照、德州等市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紧抓依法行政关键环节,更为有效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好全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的出台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全面总结我省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xx-2019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发布施行。二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导向作用。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细化了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加大了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考核指标的设置坚持科学务实、便于操作的原则,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考核工作,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肯定和表扬。目前全省各市均已开展了这项工作,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充分发挥载体建设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鼓励支持大胆实践,推出更多的创新举措。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对典型地区和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报道,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比如,我们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遴选出8个设区的市、28个县(市、区)、5个省政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参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对莱芜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工作、聊城冠县在食品安全管理领域探索相集工作的情况、济南和烟台等仲裁委开展“仲裁大宣传”活动等,以及省水利厅、文化厅、环保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等,我们都给予了关注和指导,并进行了重点宣传和研究。四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督促作用。省政府法制办在各地各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各地、各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通过监督检查及情况通报,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紧扣群众关注这个主题,更为广泛地开展宣传培训。20xx年,是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亮点”频现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省政府法制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省推出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这部规章为重点,我们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省政府办公厅专门配发了宣传贯彻《程序规定》的通知,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举办了《程序规定》法制讲座,《人民日报》、《法制周末》、《南方都市报》、《大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腾讯、新浪等多个网站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引起了较大反响。各市、各部门也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举办知识竞赛、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我们分层次、分专题、有重点地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有关《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的培训。省政府法制办先后举办了1期高规格的市厅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和7期《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培训班,培训人员1700多人次。全省各市、各部门也普遍展开了大规模培训活动,全省累计培训人数近30万人次。另外,全省还开展了其他方面的宣传活动。省政府法制办积极主动对山东省政府法制网进行改版升级,充分发挥其宣传平台作用,并编印了《20xx年政府法制年报》。日照市编发了《市长公开电话简报》,创办了《每周一案》、《每月一法》等刊物。潍坊市创新潍坊法制网站栏目设置,开通了“法律服务直通车”,成立了我省第一个由政府法制系统主导建立的,面向社会的法律服务平台。

  (二)突出立法特色,推动和谐发展,制度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明显增强。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全年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40多件,其中,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出台省政府规章15件;济南、青岛、淄博三市起草审核出台了法规、规章23件。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和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20xx年法规、规章译审工作有序推进,基本上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翻译工作,目前正在准备出版发行译审汇编。

  紧贴中心工作,通过制度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根据姜大明省长指示,制定出台的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之外,我们还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根据现实需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发展、保稳定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定出台的《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制定出台的《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在全国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保税港区进行了规范,为促进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建设与发展,发挥保税港区功能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制定出台的《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关于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另外,对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急需项目,我们还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抓紧运作。为依法推进我省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配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在短时间内出台了《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实现与《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的目标,利用不到4天的时间,起草并出台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保证了办法的按时公布实施。

  着眼改善民生,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出台了《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为了保障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及时有效查处新农合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广大参加新农合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出台了《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为规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台了《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制定了《淄博市医疗卫生机构病死婴幼儿遗体处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注重吸取民意,进一步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民主性。立法草案基本上都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立法调研更加深入基层一线,立法听证更加务实有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都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济南市在编制立法计划时还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效果很好。

  坚持法制统一,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行政强制法》在我省的正确有效实施,省政府法制办全力部署清理工作,对涉及行政强制的我省现行有效的195件地方性法规和179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需要修改的有51处,涉及26件地方性法规和18件省政府规章。目前,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省政府于1月10日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也基本结束,省政府已于年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修改2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案草案)》。开展了对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等三部委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专项清理通知。经清理,废止2件政府规章、168件规范性文件,对 1件政府规章、7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强化法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去年以探索各项体制和制度改革为重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推进阳光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把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工作重点。与省编办、省监察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府法发〔20xx〕26号),明确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的总体要求和清理依据、范围、工作步骤。组织专门力量对64个部门报来的685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749项行政处罚事项和71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正在着手进行行政征收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

  提高执法能力,着力推动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全省17个市和91个县(市)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平稳运行;泰山、刘公岛、莲花山、东平湖等风景名胜区和南四湖等资源管理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扎实推进;济南、青岛、威海、临沂4个设区的市在文化市场管理领域的相集工作进展顺利。20xx年以来,潍坊、滨州、淄博、德州、日照、菏泽、莱芜等7个设区的市又向省政府报送了在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开展相集工作的报告;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处罚权问题也正在积极调研论证。全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中心镇、重点镇达到了167个。同时,省政府法制办还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引导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向纵深推进。济南市开展“坚持服务至上理念、打造人民满意城管”活动。滕州市在全市启动“和谐城管”创建活动。菏泽市通过“说、劝、引、帮”,解决了70%的城市管理难题。滨州市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使城市管理更加和谐。泰安市联合驻泰部分高校开展“城管志愿者”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全民城市意识和法律意识。

  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20xx年共审核并新办行政执法证件44678人次,驳回不合格申请4023人次;对全省符合年审条件的3111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审核,为29019名执法人员办理了年检手续,并为3059名离开执法岗位的人员办理了证件注销手续;处理行政执法主体变更信息834个;办理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证件1985件。省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受到了公安部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中央电视台给予了专题报道。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见》、《罚没物资管理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事前指导、事中规范和事后监督,形成了体系严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新机制。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年”活动。莱芜市聘请武警官兵对执法人员进行军事训练,严格执行全员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首席办案制度。青岛在全系统开展了“城管先锋”评选活动。烟台市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抽查、跟踪专查等方式加强了队伍的日常管理。

  强化源头风险防范,着力做好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公布制度、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实质性审查。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市及省直各部门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8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8件,增长率7.28%。其中,各市规范性文件 202 件,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 59件,其中经审查,发现问题的3件,均进行了认真的沟通,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维护了法制统一。

  (四)深化审批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行政服务中心作用明显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部署,各地、各部门把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推动中心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围绕中心,审批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配合省监察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和便捷,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已基本实现了网上办理。按照《山东省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要求,我们还承担了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编制工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网络运行系统建设编制了脚本。目前,已指导45个部门、单位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流程编制,为构建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全程监控作出了积极贡献。

  服务大局,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不断规范。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围绕落实省政府第230号令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不断加强审批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青岛、临沂等地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驻审批大厅,拓展了大厅的服务功能。日照市成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东营市对原有的市级42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精简整合,并科学设置电子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强化电子监管。泰安市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对重新确定进厅集中办理的280项审批服务事项和70项收费项目,进一步梳理优化审批服务程序,分解承诺时限,明确实施条件,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淄博市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各项行政许可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潍坊、菏泽市分别颁布了《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实行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密切与部门的联系,强化了对窗口的管理。

  (五)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各仲裁机构立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仲裁功能,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公正及时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xx年,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869件,受理12009件,办结10111件,受案率达86.6%,办结率达84.2%;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124件。其中,省政府法制办收到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274件,办理国务院复议裁决案件19件,办理行政应讼案件113件,接待来访3000 余人次。各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达到10507件,比上一年增长了42.6%;受案标的额近7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39.2%。其中,有15个仲裁委的受案标的额超过亿元。

  强化作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畅通复议渠道。各地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理性维权,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潍坊市在全市选定了7078名联络员,建立起市、县、镇、社区、村居五级复议裁决及行政诉讼网络体系,全市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办理数量同比增长超过60%,复议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坚持“阳光办案”。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完善案件办理程序,改进案件审理机制,引入专家学者等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监督案件办理等方式,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注重运用协调、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把协调、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一年来,经全省各级法制机构事先协调,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案件共有1800件,许多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创新,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目前,我省8个试点单位中已有6个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中5个试点单位实施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转协调,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省政府加强了对全省试点工作的指导,定期调度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代省政府拟定了《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全面推进市、县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力争20xx年完成设区的市一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加强沟通,实现复议与信访、法院的良性互动。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行政复议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与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及时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与配合中的法律问题。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主动与信访部门联系,采取联合办公等形式加强与信访部门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衔接与配合,建立了案件转交、移交制度,将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移交复议机构办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纠纷。

  开拓进取,仲裁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各仲裁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案源,提高办案质量,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济南仲裁委与济南电视台合作开播“仲裁与社会”电视栏目102期,被全国仲裁界誉为“开创了中国仲裁界、电视界先河”。潍坊仲裁委在全市镇街社区建立仲裁联络员制度,开展仲裁“进行业、进社区、进镇街”活动,并在重点企业和行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使仲裁在许多领域成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济宁仲裁委不断完善五种调解机制,规范调解程序,打造“公正、和谐、诚信、高效”的和谐仲裁品牌,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

  (六)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法制队伍的内在活力明显增强。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全面发展、均衡发展,我们一贯注重基层政府法制工作,一贯注重理论创新,一贯注重信息报送,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

  夯实基础,推动基层政府法制迈上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针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为工作突破寻找思路,并积极运用调研成果推广有效经验、典型做法。继续加强与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座谈研讨、专项检查、教育培训、组织考察等方式,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立足前沿,理论引领实践创新。适应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实践、新发展,省政府法制办强化前瞻性、应用性理论研究,不断推动理论创新,进行了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立法课题研究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公共资源交易等课题研究,参与了亚洲基金会的“行政法与行政程序项目”考察调研。济南、青岛、滨州、菏泽等很多市的理论研究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推动了工作的发展。

  完善机制,信息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级各部门报送的政府法制信息3963条,山东省政府法制网采用1156条,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196条,我省被国务院法制办评选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潍坊市的信息报送量排在了全国第一位,他们的政府法制网还被评为全国精品政府网站。此外,我们还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年来,全省各级法制工作机构集中精力、集中智慧、集中力量,在更高的标准上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法制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不平衡,有的基层政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在行政争议频发,案件数量上升很快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对出现的行政争议处理方法简单,对化解矛盾的态度不够积极;三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法制监督的权威性、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四是个别市和部分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不仅没有得到相应加强,还有所削弱,推进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力量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很不相适应;等等。对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予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开展“行政程序年”之年。与新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使政府法制事业面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放在时代变革的大背景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一)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在实现“十二五”规划中的重要使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我省“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我省“十二五”规划结合山东省情和发展实际,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和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同时,就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快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根据发展战略的新内涵新要求,通过法制路径予以实施和推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是“十二五”规划赋予法制机构的新的历史使命。这一切增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也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视野、改革的精神,来审视和谋划政府法制工作,善于在宏观环境的变化中把握大势、抢抓机遇,使我们的工作紧跟时代节拍,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二)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大责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们党和国家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近几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要求山东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经济形势极为复杂严峻,当前经济仍在缓慢复苏,下行压力正在加大,整体形势十分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欧洲债券危机持续恶化,干扰复苏的因素正在增多。如何增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及时把党和国家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争议;如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思虑在前,谋划在前,并在实践中来回答。全省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必须根据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特征,坚持与时俱进,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的束缚,进一步明确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提高工作的全局性、预见性、针对性。

  (三)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职责。胡锦涛总书记在20xx年3月中央政治局举行第27次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依法行政作为保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重大举措加以推进,这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吴邦国委员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明确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要求。马凯国务委员在国家行政学院20xx年秋季开学典礼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成就、问题及重点任务作了全面的阐述。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如:省政府重点推进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的行政调解牵头工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等等,尤其是《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赋予了法制工作机构新的工作领域和内容。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全省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善于在繁重复杂的工作中抓大事、抓重点、抓关键,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政府法制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三、围绕中心,开拓奋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为主线,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指导为重点,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xx年的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穿工作始终;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把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机制贯穿工作始终;三是坚持把握规律、注重实效,切实把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贯穿工作始终;四是坚持提升素质、强化管理,切实把提高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五是坚持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切实把提振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贯穿工作始终;六是坚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把做大做强依法行政的推动力量贯穿工作始终。

  目前,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和《程序规定》,是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因此,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和《程序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一并组织落实,并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文化建设协同发展,着力提升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的执行力。强化规划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是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提升考核标准。今年,我们要配合“行政程序年”建设,把行政程序建设方面的内容充实到考核内容中去,切实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努力营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反馈,突出反映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实施的社情民意。四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除了要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外,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政强制法》和《程序规定》得到顺利有效执行。对这一部法律和一部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省政府法制办会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在年初、年中和年末着力抓好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坚持促进转型发展与保障民生互动并进,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推动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体现地方特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注重为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提供制度支持。在经济领域,要重点抓好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创新型经济和低碳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社会管理领域,要更加突出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立法,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着力推动机制创新。制定和修改法规、规章,要遵循立法规律,提高法规、规章的科学性。建立完善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和评估方法,探索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健全“立、改、废”有机结合机制。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的开放性,着力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众参与方式,拓宽听取意见渠道,扩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探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听证常态化、普及化的可行途径,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项目确定、起草、清理等环节制定社会参与的相关程序,并探索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机制。

  (三)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与保障人民权利密切结合,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的亲和力。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要针对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新要求,按照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程序规定》已经生效实施,其中对行政执法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希望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决杜绝重权力轻程序的问题。不断加强程序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证程序公正。健全行政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等制度,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回避、公开、当事人参与、诚实守信、保障救济权利等程序要求,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编制本系统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明确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二是大力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法水平。大力倡导和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完善合理行政、柔性执法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多采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分类指导。对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要严厉查处,及时依法妥善予以处理,切实提高执法效能,避免执法缺位、不作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对一些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违法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违法行为,要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依法先进行告诫、引导、教育,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再给予行政处罚。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制度。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的要求,对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及时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五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要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则,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评查。坚持案卷评查工作的常态化。政府法制机构要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出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中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对评查结论指出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正。同时,继续做好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坚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管理方式互相推动,着力提升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软实力。要不断研究形势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抓住突出矛盾,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监督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组织开展对行政权力的再清理和审核确认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监督效能,切实推动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二是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城市(景区、资源)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动在更多适合的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规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设置,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应作为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的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作为政府一个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下设机构。对于已经省政府批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非经省政府批准,不得擅自移交其他部门。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决杜绝形成新的职权交叉、多头执法现象。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继续加大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的力度,在总结部门、行业综合执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权限、界定职责,努力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三是深入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要全面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巩固发展已有优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以此为着力点,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要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要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反弹。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大厅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增强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

  (五)坚持制度完善与能力建设并重,着力提高化解争议的影响力。一是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市、县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组织形式,逐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20xx年,设区的市政府要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并适当扩大县级试点工作。二是要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各级政府要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步骤,合理整合行政复议资源,完善集中受理、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和制度,逐步实现行政复议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要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范围,把握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步骤,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人民群众行政复议申请权得到切实保障。三是要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目标责任制。要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理性维权。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采取多种方式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首长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专家参与行政案件审理制度;不断改进审理方式,实行立审分离、调查与决定分离;推行公开办案,行政复议案件一般公开审理;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审理中的调查、取证、听证等法定程序。要不断扩大行政复议审查范围,对案件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审查。要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监督的力度,纠正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四是要健全行政争议调解化解体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维护公民权益机制。要注重运用协调、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拓展行政复议协调、调解工作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工作机制,把协调、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行政复议与其他行政机关调解矛盾纠纷体制机制的有效衔接,尽可能将行政争议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法定渠道加以解决。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互动。五是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切实完善行政复议的人员、场所、装备保障机制。

  要积极发挥仲裁优势和作用。仲裁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和谐仲裁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发挥仲裁优势,提高仲裁质量,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着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仲裁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仲裁工作水平,实现仲裁的持续健康发展。

  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确定了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这是我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为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年前我们还专门配发了有关文件。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按照《程序规定》和有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职责。目前,省里已经开展了相关的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也要按照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并协调做好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的相关工作。同时要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各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在公布后的15日内报送上一级政府备案;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实行“三统一”制度后,不再另行报送备案。今年,我们要努力推行备案审查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争取实现17个市法制办都与我们联网,实现网上报备、网上审查备案的目标。政府法制机构还要建立健全受理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的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办理工作。

  (六)坚持强化机构建设与提升工作水平统筹并举,着力提高政府法制队伍的战斗力。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夯实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人才基础。一是提高能力。要切实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深刻认识和把握政府法制工作规律;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既要有宽阔的视野,善于从大局出发,又要有专业眼光,善于把握细节;要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善于平衡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要提高创新能力,有效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的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二是锤炼作风。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扬求真务实、言行一致、团结协作、严谨细致、艰苦奋斗的作风。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多下基层,所有问题都要从基层找答案,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坚持为民立法、为民监督、为民复议的宗旨,求真务实,切实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法治问题,解决党委、政府领导最重视、最关注的问题。三是廉洁自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筑牢思想、制度、惩治“三大防线”,有效树立政府法制机构的廉政新形象。

  同志们,20xx年的春天已经来了,我们的工作也呈现出了春潮涌动、春意盎然的态势,处处充满着新的活力、新的希望。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鼓足干劲,再接再厉,凝神聚力,谱写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年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为我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进行揭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处长、省政府法制办书记在百忙之中出席了今天的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对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让我们对处长和书记的到会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刚才人大主任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政协主席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对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对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提振信心

  一年来,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上称《纲要》)和《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市的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表现在四个“进一步”上。

  一是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自觉地把政府法制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组织安排更加周密、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和3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政府常务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坚持了公务员初任法律知识培训和公务员继续教育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全市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367期次,培训工作人员1.9万余人次,一些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正在逐步改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物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参与科学决策过程,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在决策合法性方面,尽职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府带头建立了政府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城市生活用水、暖气、天然气价格等相关政策进行了58次听证;坚持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了政府法制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均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议。

  三是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协助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完善规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三级政府二级监督”的行政层级监督体系已初步形成。

  四是依法行政机构进一步健全。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非常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政府法制队伍正在逐步发展壮大,素质在不断提高。市政府法制办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增加了职能、增设了科室和工作机构,并继续被列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这在全省乃至全国也是不多见的。各县(市、区)法制机构均为正科级规格,34个市直部门设有法制科,有一批硕士、法律本科高学历的人才充实到法制机构队伍中来。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实现新突破

  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规划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是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夺取应对危机全面胜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年。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承担着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肩负着光荣的使命和重要的职责。新的一年,政府法制工作要以“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和“立足于学、立足于做、立足于实、立足于效”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着重要抓住五个重点、实现五个新突破。

  (一)抓住学习培训这个重点,在依法行政意识、能力、水平方面实现新突破。思想意识是工作和行动的先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纲要》和《决定》要求,重视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法律的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并把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坚持政府常务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每个季度至少要学习1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坚持行政执法队员资格法律考试制度,坚持行政执法队员更新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新法律、法规公布后,要进行更新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坚持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和公务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增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内容的比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规定内容,学习培训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力争在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在依法决策上实现新突破。制度是落实上级政策的根本保证,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完善制度建设的方式方法,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一是要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前,必须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二是要完善政府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的专业优势,广泛听取意见。三是要坚持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协调制度,未经法制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四是要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决策的执行机关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对决策适时调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力争在依法决策上实现新突破。

  (三)抓住规执法这个重点,在提高政府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规执法是维护秩序,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大群众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应尽的基本职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公正执法、规执法、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责,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要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对下级政府及组成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要明确依法行政考核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考核,而不是上级法制机构对下级法制机构的考核,要切实抓好方案规定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规行政执法方面有新办法、硬措施,力争在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政府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

  (四)抓住复议委员会试点这个重点,在拓宽救济渠道,强化行政监督上实现新突破。行政复议是权力救济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定纷止争、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措施,是加强对下级政府及部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法。省政府确定我市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市,是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乃至政府法制工作的肯定和重视,今天我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又正式揭牌。市政府法制办要放心工作,搞好试点,不辜负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对我市的信任。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安政办〔〕83号文件要求配合市法制办做好行政复议试点工作。我们一定抓住开展试点工作这个机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同时要抓好规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拓宽广大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投诉渠道,加强对个案的监督,力争在行政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五)抓住机构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实现新突破。机构队伍建设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加快,政府法制工作逐渐呈现深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特点,工作头绪更多、任务更重,面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我们必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市本级的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市政府法制办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得到了切实加强。各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各级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及负责法制工作的分管领导要将上级的要求及时向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和认可。各级各部门还要切实加强法制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协调能力、思维能力、研究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努力成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在本轮机构改革过程中通过上下努力,力争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同志们,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必须高度政府法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政府法制机构全体同志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工作中去,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豫北区域中心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厅长办公会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制工作。下午,邵汉生厅长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同志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夯实基础,推进重点,20xx年法制工作成绩显著

  20xx年是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基本完成机构整合后的第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社法制战线的同志们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理顺思路,突出重点,健全机制,主动而为,法制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一)固本强基,法制工作形成新机制。各地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打牢工作基础。一是整合了机构和业务,市州一级基本上设立了单独的法制工作机构,并相应进行了业务调整、职能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力量大为加强,业务设置更加合理;二是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如荆州、十堰等地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办法》等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理顺工作关系,找准法制机构和其他科(处)室的工作契合点,明确各部门在法制工作中的职责,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法制工作机制。

  (二)内联外通,立法工作实现新突破。立法工作主要体现在省厅。一年来,我们加强“内联”,协调有关处室开展调研、组织论证,完善法规规章文本;搞好“外通”,争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支持,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是我省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的重大进步,也成为开门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起草了《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草案)》,并召开专题论证会,顺利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转为20xx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在听取多方意见、系统上下数次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按照整合形成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认真研究《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形成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送审稿)》;结合新的法律和要求,形成了《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稿)》。另外,报请以省委、省政府或两办名义出台政策性、规范性文件10多件,有力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各地也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多个文件,提高文件规格,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更有权威、更有力度。

  (三)加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取得新进展。一是落实《法制湖北建设纲要》的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厅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武汉、荆门、恩施等地积极探索服务环节的优化、时限的量化和责任的细化,各地通过推行审批“接办分离”和网上电子监察,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行政监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三是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各地通过探索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清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等措施,加强事前监督;通过规范执法程序、重大行政行为听证、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等措施,完善事中监督;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评议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畅通救济渠道,巩固事后监督。宜昌、荆州等地坚持“一案一考评”制度,把行政执法处理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应诉、争议仲裁等纳入考评范围,考评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总体来看,全省系统行政行为质量有好好,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违法行为有效控制。

  (四)上下联动,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得到新提升。各地坚持并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专家论证、办案质量评查和统计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总结、交流和培训,努力提高办案能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水平。据统计,20xx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74件,同比减少10件,维持率为99%;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38件,同比减少5件,胜诉率为90%。可以说,全省系统的行政行为基本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五)创新方式,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通过各地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省厅被人社部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推荐为“2006-20xx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人社系统仅有3个),潜江等地被评为当地的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省系统围绕“和谐中国民生行”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荆门市局组织工作人员在劳务集市设点,上街宣传,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随州市局开展“人社干部下基层听民声”活动,发放人社政策“明白卡”和服务指南数千份。各地在依托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直接面对群众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的同时,探索短信群发、QQ、博客、微博等新的宣传方式,扩大受众面,增强互动性,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政策调研工作有新气象。一是初步形成调研工作综合责任单位与其他单位相互配合、集中调研与专题调研相互结合、重点课题与专项课题共同推进、计划内课题与计划外课题互为补充、省厅与地方上下联动、部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调研计划顺利实施,各项调研任务基本完成。三是调研成果日益丰富,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很多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如省厅的《关于全省农家乐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调研报告》列入省委政研室基金项目。

  20xx年,是全省人社法制工作任务繁重、非常辛苦的一年,也是成绩可喜、成果丰硕的一年。借此机会,我向在座的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们和关心支持法制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把握形势,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省已进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不断提高,对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结合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充分认识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法制工作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根据“十二五”规划,这一时期,经济结构加快战略性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改革深入攻坚,这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些旧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解决,社会变革和快速发展又带来新的问题,新老问题相互交织,我们深感现在的工作状况还不能够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要系统解决制约我们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这一体系,其核心要求是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政策调研是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从实体上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法行政则是事业发展的稳定器,从程序上保证决策和执行的规范可控。因此,只有将法制工作贯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才能满足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各项改革才会少走弯路。

  (二)法制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人社部门掌握着很多事关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权力,涉及职称评定、公务员考录、军转安置、工资审批、奖励实施等,同时又掌握着很多民生资金,如就业资金、社保基金。一个是权,一个是钱,都是社会关注度很高,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很多工作是通过我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相对人发生法律关系来办理的。在办理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做好法制工作,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只有做好法制工作,才能促进程序的规范,从过程中保证行政行为得当;只有做好法制工作,畅通行政救济渠道,保障公民的申诉、诉讼权,才能在事后发挥行政机关自身纠错的功能,保证有错必纠;只有做好法制工作,引导公民通过法律手段,合法、正当地表达利益诉求,才能更好地化解、缓和社会矛盾。因此,我们要从维护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法制工作、从事法制工作。

  (三)法制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20xx年,省政府要求巩固和扩大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开展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建设活动,这一活动的主题是“确责、履责、问责”,归根到底就是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运行机制和公务员的行为方式纳入法治化轨道,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守意识、职业道德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部门,加强系统服务能力建设已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总体来看,全省系统在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方面的情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少数工作人员执法不力、有法不依的情况也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监督问责等制度未得到全面落实。因此,系统能力的提高,不能单靠思想教育和个人修养,更重要的是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激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行使行政职能,提高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水平;另一方面对行政权力加以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从而形成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能力提升的良性体制和机制。

  (四)法制工作是推动具体业务开展的基本动力。就一个部门的整体工作而言,法制工作是纲,其他具体事务是目,法制工作可以从制度层面上为具体业务提供强大推动力。人社工作是系统工程,很多业务涉及其他部门,涉及用人单位,涉及社会大众,其中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对工作推进带来很大影响。如社会保险,这是党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工作,但一直以来存在扩面难、历史欠账多、信访上访多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牵扯了我们很大精力,而且解决效果不一定很好。一部《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施行,从国家立法的高度为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以前的很多问题可以在法中找到解决途径和法律支持,很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或是适当解决。所以说,法制工作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得力“靠山”。

  三、做好当前,谋划长远,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人社法制工作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做好20xx年的工作,同时谋划“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注重年度衔接,每年取得进步,推动人社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二五”时期全省人社制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立法工作保持与国家的衔接配套,地方立法取得更大进展;立法管理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率达到100%;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维持率、胜诉率保持在95%以上;政策调研不断加强,每年至少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或内部资料上发表5篇以上调研文章。到20xx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一批重大调研成果成功转化应用,政策法规工作服务人社事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围绕“十二五”时期总体目标任务,20xx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7月1日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这是人社系统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省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总体指导意见以及相关培训、宣传和配套文件清理3个工作方案,目前已召开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举办4期培训班,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专栏,启动短信有奖征集活动,提出第一批文件清理意见。下一步,省厅法规处及相关处室还将在省级电视、报纸、电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整理提出1986年以来的社保相关文件清理意见,省养老保险局将牵头举办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各地要参照省厅的做法,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一系列工作。培训上,可多办几次培训班,实现对系统干部和重点用人单位的全覆盖;宣传上,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可以下基层、到工厂、进社区,与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交流;文件清理上,各地要先行先动,做好文件搜集、目录整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等基础工作,同时指导并督促社保业务口加快制定与社保法相配套的新的政策文件。希望同志们发扬不畏劳苦、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迎难而上,确保社会保险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

  (二)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今年省里有《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湖北省劳动合同实施条例》、《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5个立法或立法准备项目。已经列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项目的,要进一步多方论证、修改完善,抓紧与人大、政府法制办的汇报沟通,推动早日出台。尚未列入立法计划的,要继续深入调研,认真完善草案,及时跟进相关工作,争取纳入明年立法计划。立法工作主要任务在省厅,但离不开各地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各地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配合省里的立法调研,积极参与修改论证,主动献计献策。同时,有立法权的市州,要注意本地法规与上位法的衔接,抓住省里立法的机遇,完善本地法规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各项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都会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规定》(鄂人社办发〔20xx〕17号)已经印发执行,自2月1日起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采用“鄂人社规”文号。法规处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在规定时间内报备,并依法予以公开。各处室也要主动配合,做好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和清理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全省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各地要参照省厅的文件,及时制定本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启用“规”字号文号,主动介入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发布及组织实施各个阶段,充分掌握有关情况,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关。

  三是做好全省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省厅计划在门户网站中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索系统,各地向省厅报备规范性文件时,除报送纸质文本外,请一并提交电子文本及相关起草说明,这项工作,希望各地支持配合。

  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去年,省厅已对以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清理,今年将进一步清理厅发规范性文件。各地也要启动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位法和其他客观条件变化情况,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实行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动态清理,确保人社政策法规的效力。

  (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尽管全省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整体案件维持率和胜诉率较高,但案件总体数量始终在高位运行,同类案件大量重复发生,行政复议与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我们必须加强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从根本上思考如何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彻底扭转目前穷于应付的局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救济作用和行政应诉的司法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要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总量。加强源头治理的关键在于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体合法、程序规范。为实现这个目标,要加强全系统的干部培训,争取每年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1次系统轮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要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落实行政监督措施,重点是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二要加强分析研究,减少同类案件重复发生率。只有对现有案件的分析研究,才能总结经验教训,发现事件规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达到警示教育目的。下半年,省厅将组织一次全系统研讨会,主要任务就是开展疑难案件研讨,研究分析案件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评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共性矛盾及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要规范和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全省系统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案件的审理程序,依法公正、及时作出并送达行政复议决定。要积极履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赋予的各项法定义务,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案件审理活动,并认真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配合省厅或法院的案件调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或行政诉讼答辩状,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工作纪律。因违反法定程序而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事件,省厅将在全省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五)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改革。行政服务工作涉及面很宽,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属于行政服务的范畴。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多数地方在强化行政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仍没有落实行政审批“接办分离”。全省要抓紧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在1、2年内将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大厅办理,用3-5年的时间,将所有行政服务项目纳入窗口办理,全面实现行政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今年,省政府将省厅列为“三集中”首批试点单位,要求成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内设机构,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和职能转入这一机构实施。厅党组对此非常重视,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省审改办。各地也要积极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管理,确保依法审批、程序正当、按时办结,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省厅将适时组织全省系统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全省系统的努力,争取将行政审批改革打造成依法行政工作的一张“名片”。

  (六)强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履行法定职责,既要按法定权限办事,也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全省系统要加快建章立制,完善行政程序,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认真梳理,强化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源头治理,重点针对行政争议高发以及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治理,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政行为、预防和减少不当行政行为。4月份,省厅对厅本级12项行政许可、49项行政处罚以及12项行政征收进行了初步梳理,将这些项目的依据、执行机构、执行权限和标准登记汇编。各地也要抓紧开展这项工作,只有摸清了“家底”,才能实现后续的监督工作。

  二是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下半年,省厅将组织行政监督专项活动,推动“一案一考评”制度在全省系统的贯彻执行,并将各地的执法考评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制度。通过几年努力,各地基本建立了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但从现实情况看,执行还不到位、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碍于情面,一些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等行政行为没有真正得到追究。随着广大职工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如果我们放松对这方面的要求,不仅害了我们的干部,还将会损害政府部门形象,甚至酿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各地必须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要敢说敢做,敢于碰硬。

  (七)切实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认真制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加强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法律知识轮训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同时,将法律培训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

  (八)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随着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面临的体制机制瓶颈更加显现,改革攻坚任务更加艰巨,必须通过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反映社情民意,集中创新智慧,突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省政府把调查研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单位领导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按照政府的要求,结合人社部门实际,今年在调研方面主要抓4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调研工作制度,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调研的工作格局,营造系统内部调查研究学习之风。省厅的调研工作制度已起草完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各地。二是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各地都要结合工作重点,确定年度调研课题,争取每年都有一批调研成果。三是组织实施调研工作。一般来讲,法制工作机构或办公室是调研活动的组织者,要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四是做好调研成果评选、汇编工作,对调研形成的有价值的措施建议,积极推动转化应用,省厅将在全省系统评比表彰优秀调研报告,希望各地积极报送调研成果,推荐参加评选。

  四、准确定位,虚实结合,不断提高做好法制工作的能力

  当前,在部分同志中有这样一种心态,认为法制工作难度大、困难多、手段少,一无权,二无钱,事事求人,很难干出轰轰烈烈的事业来。我认为并非如此,很多事情事在人为,只要你用心去想事、谋事、做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一些平凡的工作岗位也会干出不平凡的事业来。就法制工作来讲,起码要做到“三要”。

  一是要有良好的心态。法制机构作为综合业务部门,对内协调多,对外经办少;协助别人的多,自己作主的少;咨询服务多,审批权力少。这就要求我们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能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这正是省厅和邵厅长一直强调将优秀干部安排在法制工作岗位的原因,这也是我们始终对法制工作关心支持、对法制干部高看一眼的原因。我们常说,有“为”才有“位”,越在大家认为艰苦的岗位,越要付出辛劳、干出成绩。辛劳和成绩,群众是看得到的,领导是知道的,组织上是会考虑的。

  二是要有准确的定位。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一要处理好综合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关系,涉及到法制和调研工作,我们要当仁不让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同时,按照本单位其他机构的职能,搞好分工负责,做到权责统一。二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作为法制机构,要敢于担当,树立自身权威,在立法工作上,该表态的要表态;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上,该把关的要把关;在依法行政监督工作上,该监督的要监督;在行政复议工作上,该纠正的要纠正。同时,注意搞好服务,我们法制工作最终还是为了促进其他业务工作的发展,法制机构应当发挥自身的能力,设身处地为相关科(处)室的工作开展提供大力支持。

  三是要做到虚实结合。工作善于虚中做实。立法、调研等工作看起来是比较虚,但同志们要认识到,“虚”的方面往往是基础性工作,是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的大局、方向服务的,“虚”不代表不重要,关键是如何虚中做实。这就要求各级法制机构充分挖掘自身的职能,利用好各种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踌躇不前就山穷水尽,锐意进取则海阔天空”。还有行政监督、普法宣传、文件汇编、政策调研等,都大有文章可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是否能解放思想,是否能真抓实干。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克难奋进,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努力做好各项法制工作,不断开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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