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基础上经过加工、整理出来的一种记叙性和介绍性的文件。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及中心内容,便于向上级汇报或向有关人员传达及分发。整理加工时或按会议程序记叙,或按会议内容概括出来的几个问题逐一叙述。纪要要求会议程序清楚,目。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的会议纪要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的会议纪要
参加工作以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三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步入运政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各种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创先争优”,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到了许多工作方法,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会议,通过执法培训,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办公室人员需要负责处理各种文件,另外作为运政执法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不管是在办公室,还是在违规处理室,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办公室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理不了的案件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助其联系他人,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运政的形象。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违章处罚室工作。在违章处罚室,先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了解法律法规,并解读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下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然后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相关问题,向他们学习操行、处理问题的的方法方式。在遇到驾驶员有疑问时,认真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回顾三个月的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法律知识不足,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贡献做的最大。
【篇二】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的会议纪要
20_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坚持“为基层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工作方针,着眼全局当参谋,统筹兼顾抓协调,突出重点抓落实,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严谨细致,认真履职。
办公室工作事务繁杂,能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做到工作早考虑、早安排,为局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搞好协调,凝聚合力,经过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机关工作的有序运转。
(一)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建议提案按时答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办理过程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倾听民意、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重要途径,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每年对由我局承办的“两会”建议、提案,都及时将每个建议、提案落实到相关科站,并对承办科站明确承办要求,对承办情况及时做好督导工作,同时在文字上严格把关,规范格式。在各承办科站的大力配合下,均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答复工作。如20_年承办的市政协第81084号重点提案《关于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建议》,办公室牵头有关科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多次与提案人电话沟通联系,针对性的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圆满完成了提案的办理工作,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一年来,共办结建议、提案74件,从代表和委员反馈的意见来看,满意率很高,在市政府办《关于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对我局积极主动、规范运作、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是督查督办落到实处。做好对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及本局重大决策、会议、文件的执行,以及领导交办事项和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的贯彻落实,保证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对有时间要求的工作,做到全程跟踪,基本没有出现脱节遗漏现象。就交办事项办理工作还发出通知,明确了交办事项的办理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办事工作效率。如20_年9月,市效能办对市委、市政府近期召开的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时,我局的贯彻落实工作受到了通报表扬。对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等确定的重要工作,办公室都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承办部门,提出完成的具体措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同时,每月或每季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收集汇总,及时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如今年年初,我局把农业“五新”推广“2111”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后,办公室及时督促有关业务科(站)做好各工作方案的拟定,并负责制定具体的综合实施方案,定期督促抓好落实,有力推动了春季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三是参观学习圆满成功。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今年9月-11月,先后三次组织局属科站长20多人参观学习永安青水制茶能手赛、尤溪再生稻验收、漳州首届农博会。每次外出都认真准备,从前期的筹划一直到整个参观活动的安排,一丝不苟,在食宿安排、行程制定、车辆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高质量的完成了参观学习活动,大家对这种学习活动反映良好,认为扩大了眼界、开拓了思路、提高了认识,感觉受益非浅。
四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常规项目公开、资料汇总等工作。一年来,通过市政务公开栏、农业155网站、局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局干部职工公开了干部考核评优、选拔任用、发展党员、职称评聘、毕业生录用、捐款捐物、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在市农业155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已公开发布信息64条。
(二)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积极探索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的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如20_年,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规范的《市农业局机关工作制度》,内容包括会议、文印、考勤、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使全体人员有章可循,自觉按照标准、程序办事,使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提升了管理档次,从而保证了全局工作运行始终处于科学、有序的状态之中,为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会议接待组织有序。在会议组织上,具体筹办了每年的全市农业工作会议和半年农业局长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顺利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农业工作综合、单项工作考评以及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等各项议程,半年农业局长会积极协同县农业局做好现场参观等会务准备。此外,还协助局领导开好局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科(站)长会议,协助局相关部门筹备好省市现场会、视频会等大型活动。如近年的海峡两岸林博会、茶博会、花博会,我局作为主要的参展筹备单位,办公室都配合相关业务科(站),组织协调好展馆布置、展品征集、企业参展等方面工作,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参展任务,取得了参展企业满意和领导肯定的效果,我局获得了第三届海峡两岸(三明)林博会筹办工作先进单位以及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成果展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去年,省农业厅先后在我市召开全省土肥工作会议,全省经管暨减负工作会议,全省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会,均做到了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不出差错,落实好吃、住、行等各方面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办会和服务工作,基本做到让省、市领导满意、让相关部门满意、让参会代表满意。同时,在办会过程中,突出严格管理,勤俭节约经费,切实提高了会议的效果和质量。
三是人事管理工作规范。20_年底前这项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认真做好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准确办理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聘任、人员调动、退休等工资日常变动,完成了机关公务员津补贴的规范工作。认真做好单位科级干部的提任、岗位变动的考察申报等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
四是财务管理严格认真。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局资金收付结报工作,做到日记月结,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了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加强对机关的财产管理,规范操作政府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安全管理抓好落实。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节假日及夜间安全值班。加强车辆调度管理工作,保障领导正常用车,并尽可能满足部门集中行动的用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准时出车,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六是后勤保障服务有力。加强文印服务,打字、复印快捷、及时,公文交换高质、高效。搞好水、电管理,确保局机关工作、生活用水需求和用电安全。加强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维护和机关日常环境卫生管理,为机关创造了整洁、安静的工作、生活环境。
七是老干管理服务到位。去年下半年以来,办公室承担了全局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坚持把每月的15日作为老干部学习的日子,及时传达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老干部思想常青,永葆政治青春。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地掷球、国庆歌咏、广场舞等各种有益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干部愉悦了身心、锻炼了身体。对老同志的生活困难,及时尽力帮助解决。
(三)讲求规范,努力提高办文水平。
一是文字材料注重质量。我局以文件、讲话、调研、报告、总结为主的文字材料形式多样,为了使文字材料反映出问题,体现出水准,能够努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文字材料上严把质量关,做到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极力把握领导意图,注意吸收外部经验,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摸准每一份材料的思想脉搏,做到综合文稿思路清、高度够、表达清、特色明。如去年,围绕争项目、求发展的工作重心,办公室认真撰写了《我市着力争取农业项目工作初显实效》的工作文稿,充分展现了我市农业部门抓项目的工作成绩,该篇文稿也被市委办《三明快讯》以专刊进行刊登。据统计,一年来,办公室共起草各类政策性文件、年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阶段性汇报材料等综合材料300余份,均保持较好的质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局文风的提高。
二是公文处理高效规范。认真做好全局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工作,对全局所有上传下达的文稿,坚持亲自过目,严把行文关、政策法规关、内容关、体例格式关、文字关,规范了公文运行程序,加快了公文运转速度,基本做到无失误,提高了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廉洁自律,勤政廉政。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及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局里有关规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一年来,我的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兄弟科站的配合下,在全体办公室同志的团结协作下,个人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获得了一些荣誉,20_年获全省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20_年获国家公务员三等功奖励以及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工作者,近一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上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服务领导决策, 督导工作落实,保证机关运转,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篇三】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的会议纪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对机关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高机关工作绩效,全面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青岛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青人发〔2008〕4号)、《青岛市事业单位考核试行意见》(青人办发〔2009〕79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处及处以下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55号)、《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7〕2号)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都市型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强化目标引领,细化目标责任,优化评价体系,聚焦全局工作重点,促进工作目标落实;强化工作留痕,加强平时考核,建立工作记实制度,突出工作实绩;强化科学评价,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统筹过程与结果,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强化激励作用,加强考核结果的公示与反馈,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树立正确导向。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处及处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帮助工作半年以上人员参照执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考核参照执行。局属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此《办法》制定本单位内部考核办法。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分业务职能目标(包括工作目标和奋斗目标)、公共目标、民主评议三个部分。其中,业务职能目标占50%(工作目标40%和奋斗目标10%),公共目标占20%,民主评议占30%。
(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以及目标完成、遵规守纪、日常管理等情况。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直接责任人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1.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经查负有主要责任的;
2.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致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被市级以上媒体负面曝光或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的;
4.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或公务员诚信档案中出现失信情况记录严重的;
5.其它按规定应“一票否决”和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四、考核方法
(一)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考核。
1.业务职能目标。各处室站所要围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等全局重点工作目标,根据所担负职能确定4-6项重点工作目标和1-2项奋斗目标,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审定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考核办)汇总形成《2017年度单位业务职能分解表》(附件1)备案。年终,由考核办组织对各单位业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评审表》(附件2)和《单位奋斗目标评审表》(附件3)对其完成情况打分,担负2项奋斗目标的,按平均得分计入考核总分。
2.公共目标考核。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学习培训、信息调研、安全生产等内容。详见《2017年度单位公共目标考核要素及计分表》(附件4)。公共目标考核半年一次,由各承担考核任务的责任处室负责组织并于6月30日前及11月30日前汇总,两次平均分即为该单位年度公共目标考核的得分。对各处室站所公共目标的考核,必须据实打分,拉开档次,不得出现相同分数。
3.民主评议。考核分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由局领导(A票,占50%)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B票,占30%)、机关在编在职人员(C票,占20%)进行赋分;计分时,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1.平时考核。依托“青岛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以季度为考核周期,采取实时量化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并将公务员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第四季度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不再单独进行。
明确职责任务。年初,根据全局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处室进行层层分解,明确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数量、质量等要求,作为日常考核、个人记实和领导评价的基本依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被考核人填报《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附件5),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由局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由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由被考核人录入“考核系统”。
(1)周记实。每周末,被考核人将本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认真梳理,通过考核系统填报《周工作记实表》(附件6)并上报,处站主要负责人、处内工作人员分别由分管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
(2)月小结。每月末,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在“考核系统”中填报《月工作小结表》(附件7),总结当月工作,拟定下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所属人员月小结情况进行检查,做出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的结论,并提出优点和待改进的意见。
周记实及月小结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及时、完整填写的不得参加季考评,季度考核成绩以零分计算。
(3)季考评。每季末组织季度考评,对处室站所负责人采取领导赋分、对机关其他被考核人采取处室主要负责人赋分和处室内部工作人员互评的方式进行。
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单元。局领导根据各处室负责人周工作记实、月小结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季度评议表》(附件8)标准,局领导对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评价打分。分管领导结合考评情况对分管处室的负责人提出评鉴意见,指出季度工作中的亮点和待改进的地方,此项测评由考核办负责落实。
其他被考核人单元。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处内工作人员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对处内工作人员评价打分,并提出评鉴意见;处室内部工作人员之间互相评价赋分(附件8)。
每个处室考核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本处室人员的15%,考核打分要拉开档次(取整数分),不能出现相同分数。此项测评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将个人成绩汇总后上报考核办,其他材料处室留存以备查证。
(4)半年工作小结。进行半年民主测评,主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评价。民主评议由局领导(A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B票)、机关在编在职人员(C票)参加,按A票50%、B票30%、C票20%的权重计分,计分时,A、B、C票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各处室进行半年工作总结,重点对年度任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
(5)公务员负面言行评定。公务员负面言行评定采取扣分制,按《公务员负面言行清单》(附件9)在公共目标中列项考核。负面言语、负面行为以服务对象投诉、举报、上级通报等文件为准,其它以事实认定为准。
(6)公示备案。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办负责汇总有关情况,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公示,以此作为个人季度考核成绩得分。
2.年终考核。年终进行民主评议,参照半年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结果确定与公示
(一)考核成绩的评定。处室主要负责人季考评得分=局领导赋分的平均分-负面言行评分;其他人员季度考核成绩=季度测评分(处室主要负责人评议分×60%+本处室人员互评平均分×40%)-负面言行评分。
(二)考核结果的确定。平时考核结果不评定考核等次,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成绩=一季度评分×30%﹢二季度评分(民主测评与处室内部互评平均分)×40%﹢三季度评分×30%;最终考核成绩=平时考核得分×60%﹢年终考核×40%。
(三)考核结果的公示。平时考核结果采取适当形式由各处室公示季度考核情况,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要结合考核情况,加强与被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兼考核办主任,局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考核办成员,对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实行督导。考核办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目标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考核到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二)扎实做好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各处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基本目标任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公示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平时绩效考核,如实填报各类报表,及时公示,确定考核记录无异议后方可送交备案。
(三)用好考核结果。要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公务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的结果,原则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成绩前50%的公务员中产生。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年度优秀处室、先进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1.根据得分排序情况,局党组确定本年度的先进处室和先进单位,确定推荐参加全市“先进处室”评选的对象。局先进处室和先进单位的数量分别控制在总数的20%左右。
2.优秀处室、先进单位负责人,其他处级、科级和机关工勤人员(驾驶员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及帮助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优秀人数分别不超过总数的15%。
3.每个处室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个人成绩全局排序在最后1/3位次人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经过排序确认后,剩余优秀等次名额,根据个人考核成绩,全局统一考量确认,每个处室最多增加1个优秀等次名额。机关工勤人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按所在岗位考核。机关帮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随机关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派出单位核算比例。
【篇四】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的会议纪要
为做好20xx年州商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自治州《关于做好20xx年度自治州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博组电明字〔20xx〕100号)、《关于20xx年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xx〕121号)规定及《博州商务局关于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明同志兼任,侯树军、倪春健、巴依尔、薛小丽负责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时间
20xx年12月28日上午。
四、考核内容
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五、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评鉴、确定等次、公示、反馈结果等六个程序进行。
㈠个人述职。被考核干部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各科室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其他人员递交书面总结。
㈡民主测评。在机关确定的范围内对被考核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范围与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一致。民主测评时对优秀名额不作限定。民主测评结果及优秀率汇总表要保存三年。
㈢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根据干部平时考核、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㈣确定等次。由本机关考核委员会根据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㈤公示。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本机关范围内对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㈥反馈结果。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通知被考核人及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归入本人档案。《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有组织、人社部门加盖的考核确认章。
干部专项考核工作程序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清理查处“两面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博州党组发〔20xx〕49号)执行,同民主测评工作一并开展。
六、考核等次、优秀比例及考核奖励
考核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比例、考核奖励:局党组综合测评结果和平时表现确定优秀人员予以上报。优秀比例和考核奖励标准按照自治州《关于做好20xx年度自治州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博组电明字〔20xx〕100号)、《关于20xx年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xx〕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一般不低于60%。结合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和“优秀”的人员中产生。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博州商务局关于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考核结果。
八、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履行程序,认真组织和开展好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㈡考核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做好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工作审核表等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干部要说明评定理由。未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不定等的人员要说明原因。
㈢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违反规定搞串联拉票、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年度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篇五】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的会议纪要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劳动法)
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6、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7、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0、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各单位无特殊原因,应强制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请病、事假一年7天至15天的,不在享受休假工资报酬。
(六)、机关借调人员按此规定执行。借调期间一年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的、事假超过20天的一侓退回本单位。